第1章 总则
第1条 [目的]
本条款旨在规定TATOA诊所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的使用条件与程序等基本事项。
第2条 [条款修改]
公司可修改本条款;修改后的条款在服务页面向会员公告或通过其他方式公告后生效。
第3条 [用户的定义]
“用户”是指访问公司网站,依照本条款注册为网络会员并接受所提供服务的人。
第2章 会员管理与服务
第4条 [会员账号与密码]
会员注册免费,用户对会员账号与密码承担全部管理责任。因对所分配账号及密码管理不善或不当使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各会员自行负责。会员本人的账号被不当使用时,用户必须立即向公司通报,以便采取措施;因延迟通报造成的后果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第5条 [注销会员]
1. 会员希望注销时,应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注销申请。2. 会员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时,公司可不事先通知即解除使用合同,或在指定期间内暂停其使用服务。1) 冒用他人姓名、账号及密码;2) 故意妨碍服务运营;3) 注册姓名非真实姓名;4) 同一用户以不同姓名、昵称重复注册;5) 故意传播损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内容;6) 会员以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,计划或实施服务使用行为;7) 损害他人名誉或使他人遭受不利;8) 侵害第3方知识产权;9)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,复制、传播通过公司服务信息获得的信息,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;10) 其他被判断为不适宜继续保有会员资格的情形。
第6条 [服务内容与修改]
1. 公司提供多种信息服务,可根据需要增加、变更或停止相关内容。此外,因自然灾害、中继线路故障等不可避免的情形,公司可中断服务。2. 必要时,公司可未经会员同意,向会员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。
第7条 [业务合作]
为方便用户并有效运营服务,公司可就部分服务与其他公司合作。合作公司开展的服务相关活动,具有相当于公司直接实施活动的效力。
第8条 [服务使用批准]
1. 会员准确填写公司规定的全部事项并提出使用申请时,除下述第2款、第3款情形外,公司可批准申请。2.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,公司可暂缓批准。1) 设施容量不足;2) 存在技术障碍;3) 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。3.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申请,公司可暂缓批准。1) 姓名非真实姓名;2) 使用他人名义申请;3) 申请时虚假填写所需内容;4) 以损害社会安宁秩序或善良风俗为目的申请;5) 未满足公司规定的其他使用申请条件。
第9条 [会员注册信息的使用]
1. 公司可将会员注册信息以汇总统计数据的形式使用。此外,除用户损害他人或引发其他不当问题外,公司未经用户同意,不公开各用户的个人信息。2. 会员侵害公司权利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时,公司可依照正当法律程序使用会员信息。3. 侦查机关因侦查需要,依照正当法律程序要求提供会员信息时,公司可应其要求,向侦查机关提供会员注册信息。
第10条 [服务中断]
1. 因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的维护、检查、更换、故障,通信中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,公司可暂时中断服务。2. 因第1款事由导致服务暂时中断,给用户或第3方造成的损失,公司不予赔偿。但公司存在故意或过失时,不在此限。
第3章 条款与损害赔偿
第11条 [条款以外的适用准则]
本条款未明确规定的事项,依照《电信基本法》《电信事业法》及其他相关法令的规定处理。1. 公司:《条款规制等相关法律》《电子交易基本法》《电子签名法》《促进信息通信网络利用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》。2.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以及本条款的解释,依照政府制定的电子交易消费者保护指引、相关法令或电子商务惯例处理。
第12条 [损害赔偿]
无论任何情形,公司均不对用户因使用服务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。
第13条 [免责条款]
1. 因自然灾害或类似不可抗力而无法提供服务时,公司不承担服务提供责任。2. 因会员自身责任导致服务使用障碍时,公司不承担责任。3. 公司不对会员因使用服务而未能获得预期收益承担责任,也不对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责任。4. 公司不对会员在服务中发布的信息、资料、事实等内容的可信度、准确性等承担责任。
第14条 [管辖法院]
因使用服务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时,以对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管辖法院。
[附则](施行日期)本使用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。